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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大数据平台是农业信息化的集成平台,是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手段,能有效牵动龙江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更好提升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生产、监测、应急保障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是与龙江农业资源禀赋、信息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协同匹配的客观要求。
一、建设我省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具有重要意义,应坚持高站位布局的理念
(一)提升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能力的需要。一是促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平时产得出、供得足。二是促进提高粮食应急保障能力,确保极端情况下能够顶得上、靠得住。三是促进提高粮食安全监测能力,改善粮食紧平衡的战略保障水平。(二)支撑我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是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二是龙江发展现代化大农业的强力支撑。三是现代农业“三大体系”的重要支撑。(三)我省一体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需要。一是促进垦地合作和农业农村协同发展。二是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载体。三是促进信息化与农村相融合。
二、我省具备建设国内领先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良好基础,应决策高标准建设的方案
(一)我省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具备良好基础
我省开发利用农业大数据主要沿垦地两条主线展开,其中地方大数据平台已建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平台、农村产权交易系统、农机指挥调度、渔业调度指挥、植保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动物防疫数字化等基于行业管理开发的平台和农业大数据金融平台、智慧农场、智慧牧场等农业大数据场景应用。北大荒农业大数据平台已涵盖种、管、收、储、运、加、销等全部农业生产环节,涉及到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和农业领域航母建设,“一网覆垦区,一图观家底,一库汇所有”。
(二)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建设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是总体统筹整合不足。现有平台建设中存在部门分割、体制壁垒、低水平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二是数据整合不全面,“信息孤岛”待打破。三是系统功能需向决策层面跃升。
(三)定位国内领先高标准建设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
平台链接汇聚跨部门、跨体制、跨区域、跨国别等多源的统计数据和非结构性数据,具有“实时性运行监测、中长期决策支撑、多场景应用赋能”等功能,能充分体现数据新生产要素价值作用,为国家、地方政府、农业产业链市场主体提供全程全方位数字化服务。平台要具有三方面功能。一是具有信息化业务管理功能。二是具有场景应用功能。三是具有农业农村政策决策功能。
三、建设国内领先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应实施高配置推动、高质量协同、高价值开发的举措
(一)高配置推动。加强组织保障,垦地两大板块一体发展,规划建设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发挥好黑龙江省加快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协力共建,构建覆盖全省各级业务部门的一体化农业信息化平台,实现“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与“一屏统览”。垦地两大板块要坚持一体化协同发展,在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中加强沟通合作,同时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共享数据资源,共同打造我省农业大数据综合平台。
(二)高质量协同。强化数据资源保障,打通体制机制壁垒,整合数据资源。采取全省统一架构、省市县多级联动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方式,将农业信息集成到一个平台。规范农业数据的采集、处理和使用,形成有利于农业数据开发利用的标准指标体系。利用遥感、高点监控、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人工采集队伍,开展对农业基础条件数据等农业生产全生命周期动态数据采集。完善涵盖基础信息、业务工作、市场服务、生产经营、共享应用等类别的大数据资源库和数据目录,实现统一标准的数据共享交换、计算分析,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农业数据枢纽,实现数据有效汇交、智能处理、安全管控、共享开放。
(三)高价值开发。强化数据价值保障,深度挖掘数据价值,丰富拓展平台功能。进一步提升完善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数据基础平台,加强农业资源数字化、产业数字化、政务数字化、监管数字化、生产数字化、经营数字化、服务数字化。全面实现涉农部门的信息化业务管理,确保农业信息化平台业务管理的全覆盖。整合挖掘农业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农业大模型,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壮大龙江现代化大农业。
建议人:王化冰、王继伟、陈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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