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登

当前位置:首页 > 建议选登

关于强化我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 治理的对策建议

关于强化我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

治理的对策建议

 

生态环境保护既关系到未来的发展,又与民生紧密相连,公众参与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必须要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性课题。在生态强省建设路上,我省要强化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打破传统政府单一主体环境治理模式的弊端,使政府的行为更加公开透明、提高政府的公信力,通过完善制度、搭建平台、强化激励等举措,提升公众对于生态环境治理的参与度,为加快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一、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现状

公众参与制度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但公众参与效果还不够理想,参与率低、形式化、保障不足等现象明显。具体表现为:一是社会公众对环境关注的重点是易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建在什么地方,只要不是建在我家后院就行,建在别的地方我不管,即邻避效应二是社会公众对环保知识知之甚少,影响了参与能力。三是社会公众参与环保社会监督的渠道单一、投诉渠道不畅通,而且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环境投诉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公众投诉难、解决问题更难,挫伤了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四是非政府的群团组织或社会公益环保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一些地方对民间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环境治理心存疑虑和戒备,缺乏主动扶持和帮助,导致民间环保公益组织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公众参与意识不强,部分民众对美好生态环境有强烈需求,却不愿投入精力、财力参与环保;二是公众参与能力不足,部分群众参与环保缺乏组织化,专业性不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系统、不全面,有的甚至不科学、不合理,意见和建议采纳率不高;三是公众参与的相关权利保障不足,例如对参与后的意见、建议采纳或者不采纳理由的知情权,以及提出新的意见、建议或者再次参与的权利机制等方面保障不足。

二、强化我省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在生态环境治理中,政府决策具有宏观主导优势,而公众参与具有微观介入价值。政府及相关部门由于资源限制难以深入社会的方方面面,而社会参与易陷入秩序缺失的困境,二者合作互补对于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在渠道畅通和秩序合法的基础上,社会参与倒逼政府决策,将利益诉求转化为建设动力,最终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的有效性。

(一)创新形式方式,唤醒公众的参与意识,激发参与热情。生态环境作为公共物品,其宣传难点在于不易激发个体情感与响应。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以点带面,激发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发动基层单位的党员、积极分子、志愿者加入到生态文明理念宣讲中,不断扩大生态文明宣讲队伍。各单位着力培养本单位崇尚生态文明的积极分子,让其在本单位特别是基层社区的党课教育、参观学习等活动中,承担起生态文明理念宣传的工作,并将参与宣讲工作纳入评优评先的考核条件青少年是家庭和社会关注度最高的群体,环境治理宣传角度可从当代环境治理转变为代际环境公平,以对核心关切群体的风险预警唤醒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和激励作用发挥。建议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文明办、团省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年开展十佳生态环境志愿者、十佳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案例、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十佳环保设施讲解员选树活动。三是通过发布“白皮书”形式,吸引更多市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管理过程中。依托省文旅厅课题项目,组织省内专家学者对于环境治理公众参与进行系统研究和评估,每年发布《黑龙江省环境治理公众参与白皮书》,通过系统性、专业化、可持续性的研究和分析,为公众提供更为全面、客观的信息和数据。

(二)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联动。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在推进环保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有关环保社会组织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和地方环保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活动的环保社会组织进行联络沟通和引导支持,保障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的地方立法结合地方实际,明确规定社会公众所享有的环境权利,例如参与权、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救济权等。二是探索部分环保设施线下开放或线上“云开放”。结合公众关心关切,围绕污水处理、垃圾发电、环境监测、危废处理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将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内容作为设施开放重点。聚焦参与范围对象,推动设施开放群体精准化。聚焦全民共同行动,推动设施开放传播线上化。将线下开放过程拍摄成视频,利用主流媒体平台、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加强对外宣传,实施线上开放,形成浓厚社会氛围。聚焦志愿服务融合,推动设施开放方式特色化。将环保设施开放与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相互融合,建立龙江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在环保设施开放单位中招募志愿者,为设施开发提供强大的志愿服务,促进设施开放与志愿服务同频共振,高效推进。三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激励政策。坚持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向公众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执法依据、环境政策、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并为公众参与留足时间。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向公众提前对公开事项进行充分说明,为参与建言策的公众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助。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库,为环境保护专家学者、相关企业以及环保公益社会组织等主体提供充分的参与机会、表意渠道并配套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切实做到博采众议,避免参与形式化,实现公众实质参与、科学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各地面向社会招聘民间河长”“民间闻臭师等岗位,开展志愿、监督、举报等。

(三)拓宽思路,夯实生态环境教育大平台。一是在全社会加强环保教育。加强环保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宣传普及环保知识。二是提高公民环保素养。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党校(行政学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培训,修订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教材,丰富生态文明教育内容。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开展黑龙江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研究制定黑龙江省公众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方案。三是拓宽思路,将传统生态文化与环境教育相融合。面向绿色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开展生态环境主题飞花令活动,围绕”“”“”“”“”“”“等关键字,拍摄以诗词朗诵为主,添加歌曲、舞蹈等元素的创意视频。设计制作绿色生活主题系列漫画作品,摄制各县(市、区)优美生态风光短视频,通过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通过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中来,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代言人和参与者。

(四)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公众参与评价体系。一是从组织形式、资源配置、效果跟踪、意见反馈等环节,建立一套切合实际的绩效评估技术规范。探索开展网上听证会。听证前,将听证问题通过网络、媒体向公众公布,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听证过程采用网络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公众可在网上同步参与。听证会现场对前期公众意见进行反馈,对于有争议的内容设置网上投票表决; 将"12369"环保投诉热线整合并入"12345"政府综合服务热线平台,使公众环保监督渠道更畅通。二是通过完善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奖励机制,丰富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公众的参与动力。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作用,深化“接诉即办”,实施有奖举报,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关注社会舆情中环境类问题线索,并及时办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报道环境治理进展、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发挥随手拍作用,调动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发挥“国家主人翁”作用,促进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三是推行环保行为积分奖励制,激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在垃圾分类方面,设立“绿色账户”,给予参与垃圾分类的居民相应积分以兑换生活用品;在改善居住环境方面,鼓励居民通过参与环保志愿服务、改善室内外环境卫生等方式获得积分用以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在绿色出行方面,推出环保行为积分微信小程序,自动累计乘坐公交的“环保积分”,用于兑换现金红包或小商品;在低碳生活方面,开发上线碳普惠公共服务平台,采用实名注册,通过政府激励、商业活动、考核监管等手段,引导市民通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积累碳币、享受商业消费折扣。(建议人:姜晓宇、秦洪卫)


版权所有:黑龙江省信访局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58号 黑ICP备10001945号-1
黑龙江省信访局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省信访局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三姓街68号
人民建议电子邮箱:hljsrmjyzjbgs@hljxf.gov.cn